根据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 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均可参评。
2.学术论文类成果可单篇论文进行申报,也可将围绕同一课题不同研究阶段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或著作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3.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中的任一单篇论文,不得与其他论文组合成新的成果申报;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组合成不同成果申报。
4.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成果组成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为作者现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涉及单位出具的授权报奖证明加盖公章。
5.学术成果报奖人排名时,所列报奖人必须在成果组成论文中有署名,否则不得列入;第一作者必须在组成成果的全部论文中有署名、2/3以上论文中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必须分别在组成成果的1/2以上论文中有署名。
6.每位申报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请认真阅读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附件1)。登陆成果奖申报平台(网址:w.why-e.com.cn/jlnssr)组织网上申报材料。
3.将纸质材料原件一份和申报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审批表(见附件2)一份报送学院科研办公室。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请在此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