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05-22 点击数:
各重点实验室、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根据吉林省卫生厅通知,请相关教师做好吉林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评估材料(评估申请书、科研成果统计表、文字影像材料等)的组织报送工作,材料的组织报送工作将作为实验室和专科检查评估的一部分,评估后将根据评估情况,拨付经费。
请将附件1、附件3、附件5、附件7、附件8、附件9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于5月26日前交至院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孔德霞 15948082196
附件:点击下载.rar
评估申请书等
999策略白菜网站科研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版权所有 999策略白菜网站 - 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