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关于做好2009年度营养保健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教研室组织填写附件中的《2009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和《2009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2、根据校发[2001] 269号《关于印发〈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为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发放营养保健津贴的规定〉的通知》(附件3),确定本单位2009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名单。统计并填写“2009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1)。
3、根据校发[2001] 270号《关于印发〈999策略白菜手机论坛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附件4)的要求,确定本单位2009年度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名单。统计并填写“2009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 附件2)。
5、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需在报送学校前进行三天院内公示,请各科室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及时报送,以避免影响全院进度,逾期视为科室无符合要求人员。